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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十连涨助力解决养老问题 实现社会和谐

更新时间:2014-05-04 10:49

  【摘要】养老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养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非常有利的。因此,国务院决定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来妥善解决养老问题,并且对特困人群还有其他的补贴政策。

  25个省份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各不相同。总体来说,按照国务院要求,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种方式。以湖南省为例,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适当倾斜,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0元。此外,对于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工残退休人员等,予以一定增加。

  在调整幅度上,各地基本按照国务院要求,上调幅度为10%左右。以河南省为例,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1764元,2014年调整后月人均增加176元,增幅约为10%。

  在上述25个省份中,北京市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773元,2014年上调幅度为10%,突破3000元。

  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连涨”起步于2005年,当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均714元,经过10年连续上调,月均养老金将超过2000元,增加了近两倍。在此之前的1998年到2004年7年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增加了180元。

  慧择提示: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十连涨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养老问题的重视程度,养老金的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充分考虑了群众的特殊性,这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是有积极意义的,也有利于实现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