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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对产险和再保险公司开展行业定量测试通知

更新时间:2017-08-28 12:40

  【摘要】近日,保监会发布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简称“偿二代”)第一批监管新规的征求意见稿,就《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至第8号(以下简称《监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结合自身数据开展定量测试。于是保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第8号的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意见并开展行业定量测试,同时将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一、请各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开展测试工作。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测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公司应明确相关高管人员的责任,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团队和工作机制。

  二、请各公司结合《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保监发〔2013〕42号),组织财务、精算、投资、风险管理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准确理解偿二代新规则。

  三、各公司应以2013年12月31日为测试基准日,准确采集基础数据,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开展定量测试。

  四、公司应在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新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测试结果,分析预测偿二代对公司的潜在影响,将公司的风险点及相关建议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五、各公司应于5月4日12:00前将填报完成的数据模板、测试结果、初步分析以及对监管规则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保监会电子文件传输系统报送信息模块报送至保监会财会部(基础数据模板和测试结果汇总表另发)。公司的意见建议和测试结果在报送我会前应经公司相关高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审阅签批。

  慧择提示:保监会将按照既定计划推进相关工作。根据本轮行业测试的结果和公开征集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根据需要再开展一轮或多轮定量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