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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

更新时间:2017-08-27 00:16

  【摘要】凡保险关系投保人一方不遵守诚信原则,故意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诱使保险人承保,或者利用保险合同内容,故意制造或捏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公司损害,以谋取保险赔付金的,均属投保方欺诈。为此重庆开始对保险欺诈进行严厉打击。

  从重庆市公安局、保监局联合召开的反保险欺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重庆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在保险公司已经设立了41个联络点。联络点的设立,将极大地方便市民对保险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

  “中心成立以来,受理举报线索13起,涉案金额229万元。”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保监局透露称,目前已办结5起案件,挽回经济损失60.9万元。中心的设立有力地打击了保险欺诈犯罪,维护了广大保险消费者的权益。

  媒体了解到,在我市发生的保险欺诈案件中,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无证驾驶“顶包”诈骗案等较为常见。

  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保险欺诈犯罪,重庆市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公布了举报电话。

  慧择提示:重庆市为更好的服务人民,减少受骗行为的发生,开展打假活动。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均属保险人欺诈。保险欺诈一经实施,必然造成危害结果,有必要严加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