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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单独二胎”政策正修订 5月可望通过

更新时间:2014-04-04 14:40

  【摘要】自二胎被进入观众视线以来,二胎政策也逐渐有了明确规定。越来越多的人都在考虑是否要二胎,因此二胎生育保险也日益成为烟台市民关心的问题。山东省计生委专门召开会议,对此做出研究。

  媒体人在市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科了解到,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只要符合国家政策的二胎生育,均可报销生育保险。

  “计生部门一旦通过‘单独二胎’的政策,那这样生下来二胎小孩的产妇就可以报销生育保险。”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科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符合生育政策的产妇,从来不会因为是头胎或二胎在报销生育保险上遇到阻力。

  媒体人联系到春节前因符合“双独”(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政策生育二胎的林女士。林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在26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办理第二个孩子的生育手续(俗称准生证)时已经32周岁。“报销的(生育保险)和上次(第一胎)没比较过,第二胎是剖宫产。不过报(销)的挺顺利的,手续全了就能报,二胎也一样。”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额度大多低于头胎
  虽然证实“二胎”产妇可以顺利报销生育保险,但是市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科还是对报销额度进行了解释。“二胎报销出来的钱,一般来说比头胎时要少一些。”
  “不是因为二胎就少给报,主要是没有了晚育补贴这一部分。”市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绝大多数的烟台产妇在第一次妊娠时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晚育年龄。晚育产妇除了能享受到比正常产假多两个月的晚育假,还能在生育保险的报销上享受一定的补贴。
  “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晚育只针对第一个孩子,所以二胎不算晚育,不但只能休正常的产假,保险这块也能体现出来。所以这个方面,二胎比起头胎要少些。”

  山东省“单独二胎”政策有望5月通过审议
  除了已有的二胎政策(如双独家庭、特殊工种家庭、再婚家庭等家庭的有条件生育政策),山东省正在积极推进“单独二胎”政策。按照规定,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必须将本省的调整方案报国家卫生计生委进行备案,然后由省人大常委会修正人口计生条例后才能正式实施。
  山东省已于2013年9月启动了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对山东省人口发展影响的预测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方案》,并于2014年2月中旬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查备案。待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通过后,将尽快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正《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此项政策。
  山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014年2月18日在济南召开会议,会议提出《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预计今年5月进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单独两孩”政策有望通过。全国人大代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仇冰玉预测,山东省“单独二胎”会在今年7月以前正式实施。

  慧择提示:目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在进行修正,如果修正顺利完成并且出台,烟台市将会全面实施相关措施,尽最大努力为二胎生育工作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