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进行投资理财,特别是中老年人群,为自己购买养老保险产品或者投资一些高收益项目,为以后养老做准备。有些商家会利用中老年这一投资心理,开发高收益项目欺骗中老年人群。
近日,由禅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原湖南古汉祥龙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朱某洲、刘某嫦等5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不等。
232人落入高收益陷阱
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3日,湖南古汉祥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100万元。2012年10月18日,该公司在佛山成立了分公司(简称祥龙分公司),由朱某洲为主要负责人,刘某嫦、罗某慈、赖某金、谢某纯等为业务经理,并招募众多业务员。
短短几个月时间里,朱某洲等人通过向社会公众宣传,以公司有高收益投资项目和发行公司原始股为诱饵,吸引王某等232名被害人投资,合计人民币3454.98万元。截至案发,扣押的赃款只剩下12.3万元。
2013年1月25日,民警在祥龙分公司抓获正在开会的朱某洲、罗某慈、刘某嫦;此后赖某金、谢某纯陆续归案。
判决书列举的被害人名单显示,被骗的232名被害人中,损失分别从一两万、数十万到上百万元不等,损失最多的高达105万元,超过90万元的就有4人。据刘某嫦等供认,他们向被害人宣传公司即将上市,列出的投资项目包括汉龙健康生活便利店、深圳古汉祥龙有限公司股权、紫光家园项目等,承诺年利息高达36%。这些收来的钱除了留下分公司日常开支外,都上交给了总公司,给客户的利息由总公司直接打到客户账上。因此案发后,资金去向分公司也不清楚。但作为客户经理,除了每月固定工资1500元外,一个人两年内能拿到提成20多万元。
集资对象瞄准中老年人
祥龙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并非个例。近年来,非法集资类案件频频进入公众视野。今年2月28日,在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的广州明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明泽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等3人集资诈骗案,其犯罪手法、危害后果等就与祥龙分公司如出一辙。
调研结果显示,自2010年以来禅城区非法吸存、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呈逐年跳跃式大幅度上升趋势。经统计,2010年至2013年,该院受理非法集资案件共25起,涉案嫌疑人74人,报案被害人2515人,涉案金额为475578359元。
禅城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数额巨大,被害人人数众多,已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经济秩序。另外,非法集资对象主要选定50岁以上中老年群体,参与投资的女性多于男性。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对于开发高收益项目、发行原始股、投资网络虚拟广告位等高科技项目,中老年人群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更多社会养老保险资讯,尽在慧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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