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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新规发布 保险公司经济转型

更新时间:2014-04-02 15:52

  【摘要】中国保监会联手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银保新规)于昨日正式发布。这一新规的实施将促成银行和保险公司将经济发展战略转变到经济转型上来,只有实现转型,保险企业和银行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延长犹豫期至15天”、“扣费24小时以内以保险公司名义发送提示短信”、“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需核保”、“银行网点合作保险公司不得超过3家”,甚至对长期保障型产品都有硬性要求,这份被业内认为“更严厉”的银保新规落实情况如何?

  犹豫期延长至15天
  “从4月1日开始,银行保险产品的犹豫期延长至15天。”多家商业银行网点理财经理向记者确认已延长至15天。光大银行某支行赵经理告诉记者,如果对于产品有疑问或者反悔了,在15天内可以全额退保。但笔者注意到,个别银行理财经理对这一新规定并不熟悉。
  犹豫期延长的规定被认为可有效避免一时冲动或盲目购买的情况发生。除了犹豫期延长的规定,在扣费环节上,新规要求银行和投保人达成协议,并要求银行划扣保费24小时内短信提醒消费者,短信内容需至少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保险期间、犹豫期起止时间(非现场出单除外)、期交保费及频次、公司统一客服电话,并请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笔者在农业银行某支行咨询银保产品时,该行一位理财经理向客户王阿姨推荐了一款新产品 “安邦共赢3号投资性综合保险”。据该客户经理介绍,这款保险为3年期趸交家财险,目前收益率为5.1%,在告知王阿姨退保损失等风险后,该经理称,由于王阿姨今年62岁,如果是65岁就不能现场出单了。
  针对老年人更容易被误导的情况,新规要求对“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向其销售的产品原则上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产品为主,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由保险公司人工核保。

  合作保险公司少于3家
  从走访情况来看,目前几乎所有的银行网点合作保险公司的数量都不超过3家,而旗下有保险公司的商业银行更是以销售自身持股的保险公司产品为主。如招商银行某支行的合作保险公司为招商信诺、泰康人寿和安邦人寿,工商银行某支行和光大银行某支行销售的多款银保产品均为工银安盛和光大永明的产品。
  笔者还发现,银保新规实施首日各家银行网点销售产品仍以老产品为主,类型主要包括10年期以上的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也占有一定数量。
  招商银行的一位客户经理透露,虽然有保障型保险产品在售,但销售情况却不如高收益产品火爆。记者注意到该行“重磅推出”的是安邦的趸交保险产品,2年期收益率4.71%,5年期收益率5.83%。新规规定,“商业银行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对银行来说,很快达标或许并不易。

  慧择提示:通过走访多家寿险公司得出的结论是,保险公司将在今年推出一系列新的保险产品,银保产品最终回到保险市场,是保险企业发展的又一新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