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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社局解答养老保险问题

更新时间:2014-03-31 18:45

  【摘要】关于养老保险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为此广州市人社局巡视员王卫国对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昨日上午,是广州市人社局每月一次的局长接访日,市人社局巡视员王卫国共接待了5批次来访市民,其中绝大多数是来反映其养老保险缴费、申请提前退休等问题。

  临时工不能享受缴10年待遇?
  早年参加工作时,由于自己“临时工”的身份无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而原本以为自己按照最低10年缴费年限即可享受退休待遇,等到自己到了退休年龄时却发现必须缴满15年。昨天上午的接访中,荔湾区居民梁女士对自己的遭遇深感不公。
  然而,工作人员在查找梁女士的参保缴费记录时发现,今年50岁的梁女士虽然一直有工作,但直到近年才开始参保缴费。“这些年我在我老公的厂里帮忙,就是想等着临近退休前10年开始参保,可以省点钱。”然而,正是由于梁女士迟迟未参保,因此即使她已经参加工作超过30年,但依然无法按照“中人”的相关规定享受10年的最低缴费年限。
  让梁女士不明白的是,为什么1989年10月之前自己在越秀酒店工作的几个月不能缴纳社保?对此,广州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梁女士在越秀酒店的工作属于临时工,而广州市是在1989年10月起才建立了临时工养老保险,所以临时工的养老保险年限审核是从1989年10月算起。根据粤人社发[2011]237号文规定,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计算一次性缴费年限起始时间最早不超过当地建立临时工养老保险之月。

  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缴费即可
  到今年4月,梁女士还差10个月就能达到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所以市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建议她选择延缴,也就是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缴费,缴满年限就能领取养老待遇。

  慧择提示:养老保险等社会热门话题是民众所关心的问题,对参保缴费等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民众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