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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外资保险交易再规范

更新时间:2014-03-28 13:40

  【摘要】金融风险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犹如“蝴蝶效应”一般,各行各业之间的交易都会受到影响。近日,在外资保险关联再保险方面进行了新的规范。那么具体规范内容有哪些呢?

  为提高再保险交易安全性,防范金融风险跨境传递,中国保监会目前就外资保险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问题进行规范。

  规范内容包括: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分入业务应报保监会批准;再保险交易应遵循合规、诚信、公允的原则;关联企业应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最近3个会计年度整体经营为净盈利,且现金流未出现异常波动。关联企业应符合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监管当局的偿付能力标准,且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最新财务实力评级至少应符合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评级不低于A-,穆迪(Moody"s)评级不低于A3,贝氏(A.M. BEST)评级不低于A-,惠誉(Fitch)评级不低于A-的标准之一。

  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的,还需向保监会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关联企业前3大股东名称和份额,公司章程和最近3年年报,关联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对其当年符合偿付能力标准的证明和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等。

  慧择提示:对于这个新的外资保险关联规范,无疑给企业间的交易又加了一层保护,使得保险交易更安全。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更多企业险资讯,尽在慧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