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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公务员工资成争议的焦点

更新时间:2014-03-27 16:05

  【摘要】2014年两会,公务员工资涨跌成了代表委员争议的热点。一些委员对公务员工资实行改革的提案,引发网友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公务员薪酬高还是低?该怎么改革?围绕热点话题,媒体采访了人社部副部长何宪和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

  【问题一】公务员工资该不该调整?会涨吗——公务员工资要调整,公务员工资应该涨!
  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何宪说:“是要调整,但还处在研究阶段。改革应当重点研究解决工资结构、地区差距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说:“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目前中央已责成有关部门调研。”

  【问题二】公务员工资的改革重点是什么——向基层倾斜,正在全国进行职务职级并行试点
  何宪说:“未来(改革)方向是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形成合理的地区之间工资关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此外,工资分配上要注意向基层倾斜,稳定基层工作的干部队伍。”
  杨士秋说:“基层公务员非常辛苦,他们处在第一线,同时由于职级层次决定其收入也比较低,不解决这些问题,基层士气必然受到影响。目前正在全国进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的试点,试点成熟后可能会全面推开。”

  【问题三】人们更关注公务员工资之外的隐性福利和灰色收入。您认为该如何规范公务员收入——优化工资结构,解决灰色收入问题
  何宪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首先就是要解决工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使基本工资占主体,优化工资结构。”
  杨士秋说:“部分公务员存在灰色收入,但这也不能把该现象与整个公务员队伍,特别是基层公务员队伍收入低混谈。灰色收入应通过一系列措施解决,但公务员收入低的问题也要解决。”

  【问题四】怎样统筹公务员薪资水平与福利保障“一盘棋”——衔接好工资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关系
  何宪表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要处理好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关系,做好衔接工作。此外,将尽快研究、建立公务员与企业同类人员工资的调查比较制度。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将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社会保障政策,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与缴费情况相挂钩的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
  “十二五”期间还将研究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遗属待遇制度。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病残津贴制度。制定实施失业保险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工伤预防制度,完善行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标准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

  将研究弹性延迟领取 养老金年龄政策
  针对人口老龄化,纲要里强调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包括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继续通过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划拨国有资产、扩大彩票发行等渠道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
  或将建立国家级 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纲要强调,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以农民工为重点,妥善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探索建立参保地委托就医地进行管理的协作机制。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管理标准,实现相关信息指标体系和编码体系全国统一,方便全国范围信息交换,适应人员流动需要。将统筹考虑国家级和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改善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待遇核发、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异地就医结算等经办服务条件。

  慧择提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要处理好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关系,做好衔接工作。此外,将尽快研究、建立公务员与企业同类人员工资的调查比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