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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应不断提升

更新时间:2014-03-21 10:23

  【摘要】大病保险是国家的一个重点工程,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目前大病保险的筹资渠道窄、数额少,大病保险筹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按照2012年8月六部委的指导意见,大病保险的筹资来自于基本医保的结余。按照当时国务院医改办对一万多个数据的测算,要达到人均筹资40元,才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

  此前山东大病保险只制定针对农村的标准,仅15元/人,为各省份中最低。新出台的意见确定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32元,随较此前有大幅度提高,仍低于人均40元这一标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去年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大病保险项目整体来看是亏损的。因此,山东省明确 ,逐步建立和完善基金划拨、个人缴费等多渠道筹资机制,不断增强保障能力。

  “统筹层次的提高是必然趋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增长、过去应治未治就医需求的释放、不合理就医和过度医疗都带来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大病保险制度的完善运行需要尽快对筹资标准、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统筹层次,以及就医、结算管理制 度、经办机构选择标准等基本政策进行合理而明确的规定,以避免产生新的制度碎片和社会不公。”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筹资问题在试点工作中逐渐暴露出来,国家相关机构非常重视此事,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争取将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提升到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