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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及种类

更新时间:2014-03-28 10:39

  【摘要】近些年来投资性房地产日益盛行,进而给广大投资者投资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针对广大投资者比较关注的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有哪些种类的问题,下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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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
  指的是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房地产,其特点是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有哪些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自行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届满,因暂时空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以经营方式租入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母公司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向子公司租出房地产的,该项房地产应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企业在判断和确认已出租的建筑物时,应当把握以下要点:
  1.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一般应自租赁协议规定的租赁期开始日起,经营租出的建筑物才属于已出租的建筑物。通常情况下,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租出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定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3.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以及种类的介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属于商业投资的范围,而要想通过投资性房地产获得利润,您还需对投资性房地产怎么核算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