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融资要警惕三类诈骗行为
更新时间:2017-08-28 05:21
【摘要】个人融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个人的资金短缺问题,然后由于我国目前投融资行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一些不法分子趁虚而入,进而给个人融资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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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个人融资风险一:打着“投资”的幌子诈骗
以投资为名,要融资企业交纳的各种考察费、立项费及保证金等。这些费用从几万元、几十万元到百余万元不等,均要求企业支付以后才能帮忙融资。“正规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费用,当他们决定投资一家公司或将一家公司纳入考察范围时,会自行支付差旅费、管理费及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等费用。巧立名目收费的企业往往不是正规投资公司。”姜某华说,“同时,在有限合伙制PE里,基金管理人就是GP(普通合伙人),所以融资企业不能存侥幸心理,觉得小恩小惠就可以让这些人将数千万元资金投给你。因为投资里面有他自己的钱,他会非常小心地把控风险,‘给钱’往往适得其反。”
警惕个人融资风险二:勾结第三方机构进行诈骗
投资公司本身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在考察投资过程中会表示:“项目还是比较好的,但是需要包装、策划,要找指定的中介机构做商业计划书,或者必须找某某会计师事务所、某某评估机构进行财务处理及评估。”企业向这些中介机构“交钱”之后,中介机构会与投资公司分成,之后投资公司却可能以种种理由,使投资计划不了了之。
警惕个人融资风险三:假借国家政策进行诈骗
“假投资公司提供的协议上一般会规定,《银行保函》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并要求一周最多两周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姜某华说。
“但事实上,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贷款的陷阱利用的就是时间差,即出资方给融资方的有效时间内,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这样出资方就堂而皇之地吃掉融资方先期交付的保证金。”姜某华提醒,“在当前我国产权投资领域缺少相应法律监管的情况下,上述行骗手段有的能够诉诸法律,但有的打的是擦边球,企业追索困难。所以提醒有意进行融资的企业,在一开始就要有所警惕。”
慧择提示:在目前我国投融资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个人融资往往带有较高的风险性,建议您在个人融资时最好搭配一份理财保险,一方面可以分散个人融资的高风险,另外一方面还可以加强自身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