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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养老机构责任险模式不尽相同

更新时间:2014-03-19 12:36

  【摘要】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的环境,是大多数老年人生活的栖息地。不过,不管在哪,意外总是难免的,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是保障养老机构中老年人的一种保险,各地养老机构责任险模式不尽相同。

  早在2008年12月,上海市民政局便在上海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标,推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此后,北京、浙江、江苏等省市也都开始探索推行养老机构责任险,或实现了全省统保,或在一些城市尝试推进。

  具体来看,上海的养老机构责任险是由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和安信农业保险分区域各自承保,保障责任包括养老机构在经营业务中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合理施救费用。赔付金额也有上限,即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根据养老机构的床位规模有所不同,最高为600万元。而对于保费缴付的问题,上海推行第一年市、区县民政局分别补贴1/3,养老机构承担其余部分,如2013年标准保费根据赔付情况调整为150元/床/年,其中市级、区级各补贴50元/床。

  与上海之前补贴情况类似,北京的养老机构责任险试点是市财政按保费的80%补贴,其余20%由养老机构自行承担,一旦出事故,养老机构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赔偿。2012年11月6日,全市401家养老机构全部投保综合责任险,项目由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国寿财险分别按70%、20%和10%的比例共同承保。目前,北京市的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保费标准为160元/床/年,财政将补贴128元/床。另有补贴模式为政府定额补贴。去年底,上海对保费补贴方式进行了调整,由市级和区县级民政部门对每个养老床位分别定额补贴69元。

  此外,还有全额自付模式,如广州的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广州市民政局表示,第一年度购买意外责任保险的保费为每床位不低于138元,由养老机构购买。采取这一模式的还有浙江地区。

  慧择提示: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在全国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试点工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等省的养老机构责任险模式都有自己的特色,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