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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种植保险的新政策已出台

更新时间:2017-08-28 10:48

  【摘要】春季是播种的季节,农民辛勤撒下稻种,无奈野猪时常来袭,农民的汗水将付诸一旦。在这种背景下,水稻种植保险的新政策出台,省农业厅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第一次将野猪造成的水稻的损失,列入保险赔偿范围。

  时有农作物被野猪损坏
  “时有农作物被野猪损坏的消息。”谈起“野猪造成的水稻损失”列入保险赔偿范围,德化县农业局相关人士说,近年来,山林植被恢复好,野猪繁殖过多,而能捕食野猪的大型肉食性猛兽越来越少,“野猪几乎没有了天敌,把嘴伸向山区农民辛苦劳作的庄稼、经济作物。”
  由于大量农村劳动力迁移进城,农村农林活动减少,洛江、惠安、永春、安溪、德化等一些靠近山地的农作物都曾被野猪大量拱食。水稻、地瓜等农作物及竹笋、水果等经济作物都是野猪的主要糟蹋对象。

  水稻种植每亩保费12元
  通知规定,凡在水稻移栽返青后至成熟期间,因低温、干旱、暴雨、洪水、大风、冰雹、滑坡、泥石流、病虫害、野猪造成保险水稻灭失、死亡以及植株损失率达到30%以上时,保险公司按照赔偿处理办法负责赔偿。
  “今年水稻种植保险按水稻播种面积承保,每亩保险金额400元,保险费12元。”市农业局相关人士介绍,《通知》首次将“野猪造成水稻损失”列入保险赔偿范围。承保方式尊重农户投保意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投保。种植30亩以下的种植户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国有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单独投保。

  据了解,省财政厅将建立1500万元大灾风险准备金,当人保财险公司当年赔付率超过80%时,启动大灾风险准备金,人保财险公司与省财政厅按照1∶1承担。为确保理赔金及时足额支付被保险人,所有的赔付款都将通过按粮食直补政策建立起来的“一卡通”或存折支付

  慧择提示《关于做好2014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在很大程度上解救了稻农,稻农的利益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