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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保险不够 旅途风险无数

更新时间:2014-03-08 16:51
  【摘要】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必备项目。在旅游法的强制约束之下,旅行社责任险的购买率高达100%,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个人旅游保险购买率低达20%。为什么个人购买旅游保险的比例如此之低?这与广大旅客混淆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的概念有莫大关系。很多游客误认为旅行社买旅行社责任险,就等于自己有保障了,而绝大多数人认为保险可有可无。这导致大部分游客出游处于无保险状态。
        旅游出行,带保障同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4月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应投保责任保险。并明确,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不同数额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游法》还规定,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据了解,《旅游法》共设十章112条,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管、旅游纠纷处理等内容作了规定。《旅游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旅游业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旅游法》的实施,将为实现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基础性的法律环境。此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旅游法,对旅游活动的规范主要依赖国务院制定的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各省区、市制定的旅游管理条例或旅游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旅游行政规章。

  根据相关规定,如今带游客出去玩,旅行社必须投保一定的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该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是:承保由旅行社的责任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游客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只有旅行社造成的意外,游客才能得到保障。如果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自己发生了意外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不属于该责任险的保障范围。

  慧择提示:旅游法中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并非个人旅游保险,也就是说旅行社责任险保护的是旅行社利益,并非游客生命安全。没有任何保险保障的裸游就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生命诚可贵,脆弱的生命经不起任何玩笑,出游在外,不要让自己裸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