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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么

更新时间:2017-08-27 20:30
  【摘要】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那么就业困难人员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呢?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慧择提示:就业困难人员如果想要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那么就应该带着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当地部门申请。如果申请人员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条件,相关部门就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