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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61家企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更新时间:2014-03-06 09:10
  【摘要】随着环境污染现象的日益加剧,山西省签订首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全省范围内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是在环境侵权行为频发与公民健康环保意识增强的背景下产生的。该业务不仅补偿因企业突发意外事故引起污染损害以及由此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还包括第三者发生的清污费用、投保企业控制污染物扩散所产生的施救费用以及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法律费用。

  2013年6月,江西保监局与江西省环保厅联合印发《江西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为确保《实施方案》有效执行,江西保监局强化了对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环节的监管,督促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企业的风险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定期对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和重要环节开展梳理和检查,并及时向投保企业提出消除风险隐患的整改意见。

  截至目前,江西省11个设区市共确定61家企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并招标确定由江西辖内5家财产保险公司参加试点。其中,试点的61家企业已有4家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保费收入50余万元,提供风险保障2000余万元。

  慧择提示:江西省《实施方案》的推出,不仅强化了对理赔的环节,还能开展针对性的保险服务目前已有61家企业开展该保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