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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会议提出:加快健康保险的发展

更新时间:2017-08-27 14:14
  【摘要】为了规范和促进商业保险的发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二次会议上除了促进民生工程建设外,还多处提到有关商业保险发展的部署。我们来了解一下。

  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在此次两会上便提出,建议中国保监会充分考虑民营资本灵活高效的优势,逐步放开对民营资本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限制。同时,还建议加快推动患者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并逐步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步即时结算,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据了解,在很多国家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商业健康保险都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即使在全民医保的欧洲高福利国家,商业健康保险占医疗保险的份额也能达到10%左右。大力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是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保监会在2013年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鼓励保险公司发展健康险业务,使得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行业在短期内有了较快发展。

  2013年我国寿险保费收入为11010亿元,实现同比增长8.4%;其中健康险保费收入为1124亿,同比高速增长达到30.2%,健康险保费收入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10.2%,占比在逐年加大。

  但实际上,人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还没有通过商业健康险机制得到有效覆盖,商业健康险在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中未能发挥其应有的补充作用。具体来说,2012年全国医疗费用支出约2.8万亿元,剔除社保、新农合因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约1万多亿元,而同期商业健康保险支出仅394亿多元,保障缺口达到44.1%。并且,同年健康保险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只占到全国医疗费用支出的1.4%,占需个人支出部分的不到4%。

  在郭广昌看来,民营资本进入健康保险行业具有独特优势。因民营资本相对灵活,在保险市场信息上具有天生的比较优势,故能够面对市场变化能做出快速的反应,从而满足不同个体的健康保险需求。另一方面,民营资本进入健康保险市场,将有效地带动市场竞争,促进整个行业的专业性和经营效率的提升。

  其建议,中国保监会应充分考虑民营资本参与健康保险领域的优势,逐步放开对民营企业参股或控股的健康保险公司的审批。建议加快推动患者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构建统一的疾病数据库和医疗费用数据库,提升商业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精算和风险管理、核保核赔等各方面的能力,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同时,建议在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步即时结算,进一步提高服务率和水平。

  慧择提示: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国民医疗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商业健康保险行业在短期将会得到快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