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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有所提高

更新时间:2014-03-06 08:48
  【摘要】昨天东北省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年人均320元,表明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伤残津贴标准提高
  今年东北省将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将分别达到1072万、1585万、477.9万、505万和356万。
  东北省将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努力实现城镇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居保、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调整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年人均320元,提高失业保险金和伤残津贴标准。

  省市同步开通12333电话咨询服务
  3月底前,省市将同步开通人保系统12333统一咨询服务专用号码。6月底前,各地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大厅,涉及受理、审批、制证、收费、送达所有环节,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做好仲裁、监察、信访等工作,推进信息化工程建设,把社会保障卡作为政府服务群众的有机载体,体现其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功能,年内将发放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1900万张,实现“一卡通”。

  慧择提示: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中的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伤残津贴标准提高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的大力开展均体现国家对居民生活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