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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3月底完成养老金的发放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7 12:23
  【摘要】从3月3日召开的社保工作会议得知,山西省将于3月底之前完成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并规定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不得超过到9万元和10万元。

  养老金调整幅度高于往年
  从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次调待总体水平按照略高于全国总体水平确定。因此,今年的调整幅度将高于往年,力争在3月底前,将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针对部分困难人员参保难题,今年将推广助保贷款经验,解决困难群体参保中断缴费难题,努力提高参保率,每个设区市要推行1~2个县进行助保贷款试点。

  提高职工医保支付限额
  据悉,今年我省将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报销水平,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9万元和10万元。
  同时,我省将落实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将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按不低于50%的标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通过谈判机制将部分重特大疾病的特殊医药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从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尽快制定我省的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标准统一、待遇发放统一、管理服务统一。

  各设区市到南昌异地就医双向即时结算
  了解到,今年我省还将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健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建立省内异地即时结算周转金,实现所有设区市与南昌的双向互通,推进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区域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探索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打造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平台,切实解决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认证跑腿问题,协助认证率和办复率达100%。

  慧择提示: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加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标准的统一、待遇发放的统一以及管理服务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