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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灵活就业人员欠社保费超3月将停保

更新时间:2017-08-27 15:35
  【摘要】为了规范并方便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保缴费,省社保局今天发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问题的通告》。据悉灵活就业人员连续3个月不缴社保费,将被停保。

  连续3个月欠缴有何影响 视为自动停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据省社保局保险关系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按季度核定缴纳,即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续)保手续时,可以申请同时核定缴纳办理手续当月所在季度内其他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在一个季度内,你可以选择在其中一个月一次性缴纳3个月的社保费用。”省社保局保险关系处处长黎民天说。
  通告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超过3个月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视为其自动停保,自动停保后如需继续参保的,须重新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自动停保有何影响 影响医保待遇
  为什么灵活就业人员要按季度缴纳社保费用?黎民天告诉媒体人,此举是为了提醒灵活就业参保者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参保人参加医疗保险后,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或者累计中断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黎民天向媒体人举了一个例子。海口灵活就业人员许先生,2012年4月份时才去缴纳2012年1至3月的社保费用,天有不测风云,当年4月份许先生不幸被查出肝长瘤,住院治疗共花去了医疗费用十几万元,但由于他连续三个月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导致医保待遇4月份自动停止,要想重新享受医保待遇得连续缴费满6个月。如此一来,许先生花费的十几万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只能自己承担。
  “中断缴费三个月,系统就会自动停止享受医保待遇。”黎民天说,而养老保险待遇一旦中断,不能补缴,只能往前续缴。

  能否一次缴清全年社保费 不能提前缴费
  “社保费能否一次缴纳半年或全年呢?”黎民天说,不可以。“每年7月份,社保缴费基数都会随着统计局发布的海南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变化而重新调整,所以不能提前缴费。”
  据了解,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自选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405.6元,最高缴费金额2002.8元。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缴费,2014年月缴费金额为202.8元。
  省社保局建议,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可到海口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签署“三方协议”,拿着协议到相近的农行网点办理银行代缴代扣社保费手续,以免忘记缴社保费误事。
  省社保局同时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如临近退休或办理保险关系转移等特殊情况需要按月核定缴纳,须及时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

  慧择提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存在随意性,这样可能导致其利益受损。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应该及时缴纳社保费用,社保停保后,如需继续参保,须重办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