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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大病医保惠及270余万人

更新时间:2014-02-19 08:59
  【摘要】为解决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楚雄全力推进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率先建立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及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惠及全州270余万人。

  据了解,楚雄州委、州政府多次与云南保监局沟通协商,希望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借梯上楼”。楚雄州州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商业保险的重要补充作用,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支持力度,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分别在2008年、2009年、2010年实现了州级统筹。2012年楚雄州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参保率达到99.9%,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达90%,2013年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按照政府主导、联合办公、专业运作、便捷服务的运行模式,人保健康与楚雄州医保经办部门建立了联合办公制度。”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永培映告诉记者,人保健康选派了数十名专业审核人员到州医保中心和各县区农合办,与政府医保经办部门审核人员共同处理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的审核工作,参与对两定机构的现场监督检查和年终服务质量考核工作。联合办公极大缓解了因医保经办机构人员不足而产生的工作压力,大幅缩短了参保人员、定点医院垫付医疗费用的报销周期,得到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

  为解决广大农村居民的便捷就医问题,人保健康在楚雄州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下,自主开发了新农合大病保险信息系统。2013年6月1日,新农合大病保险系统正式上线运营,楚雄州新农合大病保险在州内实现了即时结报,即参保患者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需承担的医疗费部分,进入大病保险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计算后,由定点医院直接与人保健康结算。系统实施运行后,参保患者的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报销手续由原来的几周缩短为不到1小时。

  不仅如此,人保健康定期对全州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统计,根据楚雄州多年来积累的医疗费用数据,结合楚雄州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进行下一阶段基金支出的测算,为州政府决策提供支持。据了解,州政府采纳人保健康的建议后相应调整了相关政策,从2013年开始,新农合大病保险费用不再向参保人另行收取,直接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使用,而且对相关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保障水平大大提高,让商业健康险的补偿功能惠及更广大的边疆少数民族群众,农民群众的住院率从2010年的7.88%提高到目前的11%以上。

  楚雄州“三位一体”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体系运行三年多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不仅为公司更好地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而且增强了医院自主控制医药费用的积极性,有效控制了不合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同时将政府从繁琐的简单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从而有更多的人力、物力来服务整个医改的大局,切实减轻了政府资金和人员编制的压力。

  慧择提示:楚雄“三位一体”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体系的建立解决广大农村居民的便捷就医问题,使得健康险的补偿功能惠及更广大的边疆少数民族群众,让其保障水平得到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