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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省份要在6月底前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8 06:46
  【摘要】重大疾病治疗费用昂贵,推行大病保险制度是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就医负担的唯一方法。为此国务院要求今年6月底前所有省份要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杯水车薪”
  国务院医改办的数据显示,全国已有27个省份开展大病保险试点,覆盖城乡居民2.9亿人。而截至2013年8月底,大病保险已累计补偿金额6.3亿元。
  大病保险试点始于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从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切出一部分,为大病患者提供“二次报销”,以防“因病致贫”。
  浙江省卫计委医政处副处长俞新乐说,从统计看,肿瘤、终末期肾病等需要长时间,且花费巨大的慢性恶性疾病患者,是致贫、返贫的主要人群。
  在这些大病面前,现有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患者而言只是“杯水车薪”。一方面资金微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城市医疗救助支出超过49亿元,平均每人每次获助258元;农村支出83亿元,平均每人每次148元;另一方面,救助范围有限,医疗救助主要针对城乡贫困人口,而大病压垮的不仅于此,普通农民、城镇居民甚至职工都有可能“因病返贫”。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说,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这有利于筑牢群众看病就医托底救急的网底。

  制度“碎片化”
  由于地方政府的认识不足、部门职能调整不到位、城乡医保制度分离等原因,各地试点进度不一:个别省份尚未开展试点;已开展的省份中,大多是在局部试点,有些还是在部分县(区)层面自行试点;有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推开,而新农合则刚刚起步。
  各地制度设计也是“五花八门”。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博士王琬说,她参与中国保险学会最近组织的大病保险调研时发现,20多个省份的试点有20多个方案,省与省之间、省内各地市之间、城镇居民和农民之间都存在差别。
  统筹层次参差不齐。吉林、青海、甘肃、山东4省是省级统筹,大多数试点地区是市级统筹,还有个别地区是县级统筹。
  资金来源有远虑。六部委明确的是“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据了解,目前各试点人均筹资标准在10~60元之间。有的是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的结余,有的则是从医保个人账户中释放,还有的将城镇职工也纳入大病保障扩大资金“储水池”。
  “当前医保基金有一些结余,但今后应忧虑医保资金的支撑能力。”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说,由于老龄化社会疾病负担将增加,医保结余将越来越少,应探索科学的长效筹资机制,避免底线被击穿。
  承办主体现恶性竞争。六部委规定,大病医保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由政府招标选定,但仍有个别试点地区由医保机构承办。同时,一些地方出现保险公司间的恶性价格竞争。
  王琬说,保险公司投标时应依据发病概率、医疗费用、人口规模等综合因素做出科学测算,但由于缺乏基础数据、或因抢占市场一些公司报价走低。

  慧择提示:近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着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现象,不仅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长治久安。大病保险试点启动后,可以更大程度的为大病患者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