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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轨制十宗罪

更新时间:2014-02-17 14:46
  【摘要】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这就形成了在养老制度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种截然不同的“双轨”模式。随着养老问题的加剧,取消双规制的呼声也日益强烈。

  第1宗
  这个政策显失公平,由于差距过大,使贫穷的国企人员(垄断行业除外),特别是退休与下岗人员更为贫穷,富有的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以及退休人员更为富有,使分配政策更加不公平、不合理、不协调、不公正;

  第2宗
  破坏和谐,由于差距过大,使各方面矛盾增多,使得这个社会越来越不安宁,而且由于严重超过两极分化的警戒线,也极容易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与动荡;

  第3宗
  严重的伤害了弱势群体的感情。由于差距过大,必然使曾经为四个现代化做出重大贡献的国企退休与下岗职工,有一种被冷落、被歧视、被贬损、被欺侮、被剥夺的感觉。同时,也严重挫伤了在岗的企业职工、干部与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第4宗
  阻碍了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差距过大,只能使少数人掌握资金而使绝大多数人的生活不能富裕,这就很不利于刺激消费,使经济发展的速度得不到提升;

  第5宗
  影响了党的形象与政府威信,差距悬殊的分配政策,严重的违背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使党与政府的政策在威信上大打折扣、使“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成为一句空话;

  第6宗
  搅乱了就业秩序,由于差距过大,而且公务人员的工作既稳定、收入又很可观,可谓权、利俱佳,这就极易造成千军万马都挤独木桥的态势(每次报考公务员都会出现挤破头的局面,这已成为事实),弄得别的行业人员工作很不安心,特别是年轻人恐怕更是这样;

  第7宗
  不利于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的思想建设,差距过大的结果,很容易造成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队伍,养尊处优、工作涣散、相互推诿、人浮于事、优越感很强的、工作效率低下的、严重脱离群众的、不怎么样的特殊人群;

  第8宗
  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由于悬殊差距的存在,容易导致穷人受气、富有者神气、互相伤和气的怪毛病,出现人与人之间的不团结,甚至一切以金钱摆平、不顾一切的大案、血案,威胁和影响了社会治安;

  第9宗
  违背了小平同志的愿望与教诲,小平同志曾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那么在事实面前,我们的政策到底是正确呢还是错误呢?这已经很清楚了;

  第10宗
  有“虐待”衣食父母之嫌,人人都知道,社会的财富是企业创造的,企业职工与退休人员可以说是社会的衣食父母。如果没有企业所作出的卓越贡献,这个社会就不能生存,更谈不到什么发展。可是竟然把社会上低得可怜的待遇给了衣食父母,这不是虐待吗?

  慧择提示:调查显示,89%的网友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上调幅度和速度表示不满,尤其对养老金“双轨制”颇有微词。因此取消双轨制已经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