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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病医保年内实现全覆盖

更新时间:2014-02-13 10:31
  【摘要】大病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今年,浙江省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预计年内实现制度全覆盖。

  春节时亲友见面,拜年的客套话几乎离不开健康和财富。电视里常说一句大白话:“有啥别有病”,仔细想想,其实也是句祝福。

  生病除了身体的痛苦以外,还要承受经济上的负担。一场大病掏空一个家庭,并不是夸张之词。曾碰到过一位乳腺癌患者,在化疗后期放弃了治疗,她说,家里的钱有限,还要留着给儿子读大学、讨老婆—无奈却又赤裸裸的现实。

  开年了,我们的健康保障,有没有更“给力”?这几天连续跑了多个部门,得到一个好消息,2014年浙江省的十件实事之一,就跟看病有关—就是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预计年内实现制度全覆盖。

  城乡居民大病医保 浙江年内全覆盖
  在家务农的52岁杨大伯,因为多付了100元的大病医保,今年患前列腺癌,花了10万医疗费,最后报销了近7万元,命救回来了,家庭经济负担也减轻了不少。
  杨大伯就是城乡医保与大病保险改革试点的受益者。
  截至2013年11月份,浙江省有29个县(市、区)开展了大病保险。针对的就是农民参加的医保“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参加的医保。
  今年这项改革在我省将加大力度推广。
  在2014年年初的省两会上,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多交百余元 花10万报销了7万
  杨大伯年轻时因为我省医保普及面不广,他没有享受医保。前几年,家里的儿女张罗帮他参加医保,减少后顾之忧。
  当时,杨先生参加的是新农合,虽然比不上事业单位的职工医保,可一年交百来块钱,小病小灾就保了平安。
  前年,医保工作人员动员他,像他这个年纪,还应该保个大病,一年再多交100元,可保10万元。家人听听有道理,交了保费。
  去年9月份,杨大伯去医院复查前列腺问题,医生给他做了仔细的检查,发现了前列腺癌。他接受了手术、化疗,一下子花了不少钱。去报销时,女儿一股脑把各种保险票据都拿去,工作人员帮她算了算,因为有了自己购买的大额补充保险,加上金华现在推行的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报销比例能达到85%。杨大伯自家花的近10万元,除了自费药品,报销了7万多元。
  医保部门工作人员说,目前,我省有大病保险的29个县(市、区),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中平均可以报销69%,加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则报销比率就提高到72.9%,再加上大病商业补充保险,这个比率就可以达到75%以上,其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达到三年以上者,其住院费用可以报销90%以上。

  慧择提示:参加大病医保可以减轻人们医疗负担,转嫁疾病风险,让人们有病可医,有病能医。防止人们因病致贫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