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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会进行调整

更新时间:2014-01-27 14:38
  【摘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据悉北京市明年起,将对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我们来了解一下。

  据了解,今年起本市将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的大病“二次报销”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中5%的额度将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为此,相应保险的筹措资金都将提至1000元。这意味着筹资需在去年人均680元的基础上增加320元。而为确保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平稳过渡,减少社会影响,不增加个人负担,此次增加的筹资将由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

  截至去年年底,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0.1万人。按此计算,今年财政将拿出5.12亿元补贴医保筹资的提高部分。而新农合筹资的提高部分,各级财政预计投入8.14亿元。

  而根据中央文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应随总筹资水平作相应调整,个人缴费应占人均总筹资20%左右。这是否意味着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也将进行调整呢?相关部门表示,因为参保城镇居民已在去年9月至11月交完今年医保费用,所以今年的个人缴费水平仍将保持不变。但是明年,本市将根据国家要求,研究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科学合理、协同增长的机制,强化个人缴费义务,确保医保制度平稳运行。

  据了解,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老年人为每人每年300元;学生儿童个人为每人每年100元;无业居民为每人每年600元。可以看出,政府投入占到基金的大头。

  慧择提示:2014年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农合的人均筹资都将提高至1000元,人均筹资提高部分由财政补贴,今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