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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待遇偏低的原因有什么

更新时间:2014-01-17 11:19
  【摘要】过低的养老金待遇,不仅使城乡居保“养老”功能难以显现,也影响到中青年人员参保积极性。是什么原因造成当前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偏低?

  一是城乡居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资金构成,但目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大多数属于不缴费参保的老年人,没有个人账户资金,只能领取基础养老金;二是基础养老金初始标准出台后,多年未做调整。重庆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局长赵明华介绍,目前的标准于2009年实行,中央确定为55元,地方政府可根据情况提高,但实际上多数地方尤其是中西部省市的基础养老金多年未提升;三是参保缴费标准偏低,个人账户积累非常有限。目前,各省市城乡居保缴费标准大多在每年100至1000元之间,在基础养老金不变的情况下,即便按最高标准缴满15年,每月养老金也不足200元。

  今年72岁的柴成章是重庆巫山县培石社区居民,无地无业的他告诉记者,2011年参保后自己每月能领90元,老伴68岁每月只有80元,现在生活物价涨得快,别的不说,光是柴米油盐,老两口省吃俭用一个月也要开销四五百元,“这点儿钱根本养不了老,主要还是靠子女接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常务副区长代俊说,很多居民参加城乡居保主要是为了老年父母能够拿到养老金,但按照目前的物价水平也无法保障生活,这极大影响了参保者的积极性。重庆云阳县人社局长赵明华也表示,每月80元的基础养老金,对很多适龄参保人员尤其是青年人员没有什么吸引力,有的在政策实施头两年参保缴费,但很快就自动“断保”,不再缴费。

  慧择提示:过低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难以发挥养老保障功能,人们在投保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不妨为自己投保一份商业养老保险增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