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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意外险仍不保猝死

更新时间:2014-01-17 16:28
  【摘要】意外险可以给群众提供保障,维护群众的利益。我国实施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那么新的意外险有什么特征呢?

  意外伤残赔偿范围增至281项
  2013年6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制定的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发布,已沿用14年之久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自2014年1月1日起被正式废止。
  此次“新标准”对人身保险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进行了“扩容”。在覆盖范围方面,新标准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烧伤残疾、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面更广;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烧伤等皮肤残疾也纳入了新标准的保障范围。
  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原标准为7个伤残等级34项,而新标准则扩展增加至10个伤残等级共281项伤残条目。特别是新增加的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有100余项,将大幅增加对保险消费者的残疾保障程度。
  比如,之前小孩子的股骨骨折就不在意外伤残理赔范围内,新标准实施后,以后若有发生这样的情况是需要赔付的;还有如果按照之前的标准,手部只有手指缺失等情况下才能得到理赔,但新标准实施后,如果是手骨骨折后导致功能性障碍也在理赔范围内。
  简言之,此前购买意外险的消费者发生意外后,不在理赔范围的情况将大大降低。

  两种提价方式各有不同
  与以前的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大幅扩展了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新标准实施后,而伴随新标准带来的保障范围的增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价格也随之变化。精算人士透露,部分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新产品费率上涨了20%~30%甚至更多,也有部分公司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原先定价就相对较高)没有提价,也有公司采用了“保费不变、保额调低”等方式来应对此次新局面。
  新年以来,意外险产品费率基本没有变化的公司包括中国人寿等少量公司,2014年1月1日后签发的保单按新的意外险《伤残标准》进行理赔,但是保费并没有变化。
  太平人寿、太平洋寿险、新华保险等公司2014年推出的新款意外险费率较之前同类产品则普遍有所上调,老产品则大多可以适用新标准进行理赔。新华保险还有6款附加的意外险产品针对续保的老客户,在续保主险和这几款附加的意外险产品时,适用新的意外险伤残标准,但保费价格可以不上涨。
  不过,也有些公司采用了降低保额的方式来维持意外险产品的价格稳定,但这样相当于产品费率实际也上升了。比如,泰康人寿官网上一款原先在市场上口碑颇好、销售量也较大的意外险“泰康e顺综合意外保障计划(一年期)”,粗看之下,2014版的费率和2013版相比并没有上浮,2013年及以前年份,该款产品的第二项责任“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额”等于“100%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但2014年版已经将意外伤残保险保险金仅为10%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等于保障内容和额度有所下调。当然,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泰康e顺综合意外险保障计划”的保险责任有所下调,但其实际费率在同类产品市场中仍具有不少的优势,比如,购买该款产品,意外身故保险金额选择50万元,意外伤残保险金自动显示为5万元,其他内容不选,一年保费仅为275元,而目前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大约在560~600元。

  “猝死”免责,可改投定期寿险
  此次新标准开始执行后,还有一点需要大家留意的是,已经采用新标准理赔的意外险新产品条款中,以目前已发布的新款意外险产品来看,全部都将“猝死”列入了除外责任。
  近年来,企业高管、经常熬夜加班的白领、网店店主等人群时常发生“过劳死”现象,令人颇为感慨。近日,小马奔腾47岁的董事长又遇猝死,更是让人惋惜。
  对于“猝死”是否属于意外事故,一直以来都有争议。既然此次新版意外险将“猝死”事件排除在意外险可理赔范围内,那么该如何应对如今多发的这一现象呢?
  沪上资深保险人士杨岷给大家建议说,当你考虑买意外险的时候,不妨也看一下定期寿险产品。意外险只保意外事故引发的身故、伤残,但定期寿险既可保意外身故或伤残,又可保疾病身故和伤残,保障范围更广。特别是此次意外险调价后,定期寿险产品费率并不见得比意外险高出多少,但保障范围却大大增加了,对家人的保障也大大增强。
  比如,颇受市场好评的泰康官网“爱相随定期寿险”,30岁女性单小姐投保20万元基本保额(疾病身故20万元,意外身故30万元),保障30年期,分20年缴费,每年缴费仅为600元(30年平均的话每年保费成本为400元。)。而如果单小姐投保一份30万元保额的意外,目前市场价也要320~360元。
  而且,相对通常都是一年一买的意外险产品,同样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却可以配合人生阶段需求,一次就购买10年、20年、30年或保障至70岁的长期产品,特别适合肩负房贷、家庭经济支柱等人士根据家庭所需去设计和购买。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在选购新款意外险的时候,还要留意一下“除外责任条款”或“免责条款”中的其他约定事项,比如“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从事潜水等高风险运动”、“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等,做到心中有数。

  慧择提示:新版的意外险赔偿范围增至281项,与以前的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大幅扩展了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不过猝死仍然不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