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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大病救助的资格

更新时间:2014-01-14 10:55
  【摘要】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是十分昂贵的,为了减少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国家规定重大疾病患者可以申请大病救助。那么,如何申请大病救助呢?

  根据《镇江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的规定,医疗救助对象是: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成员(简称“城市低保人员”);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简称“特困职工”);享受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成员(简称“农村低保人员”);享受本市农村五保待遇的五保户(简称“农村五保户”);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在乡上世纪60年代精简老职工(以下简称“在乡精简老职工”);政府集中供养的孤残儿童等民政福利对象。

  若陶先生是以上人员,则属于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一般由市、区民政部门对医疗救助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汇总上报。但若陶先生是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以及医保卡至运河路79号二楼征缴大厅办理医保卡标识手续。

  慧择提示: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满足大病救助的申请条件,只有身患重病且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群众才能申请大病救助。申请大病救助的患者还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