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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上调失业保险金的待遇标准

更新时间:2014-01-10 09:51
  【摘要】近日,陕西省渭南市为了提高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上调失业保险金的待遇标准,与今年2月1日起执行。

  失业保险金标准:原二类工资区787.50元/月,调整为877.50元/月;原三类工资区712.50元/月,调整为795.00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

  据了解,二类工资区渭南市包括临渭区(含高新区、经开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三类工资区我市包括澄城县、富平县、白水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今年2月1日起执行。

  慧择提示:渭南市失业保险金待遇水平的上调,保障了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