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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古镇启动灯饰专利保险

更新时间:2014-01-07 11:36
  【摘要】保险带来的保障是多方面的,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产品也逐渐完善。近期为了促进灯饰专利的发展,中山古镇启动灯饰专利保险

  近日,中山市灯饰专利保险试点启动仪式在古镇举行,中山市知识产权局与人保财险中山市分公司签订《中山市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古镇10家企业代表也与人保财险中山市分公司签订《参保意向书》。

  据介绍,古镇是中山市率先推行专利保险工作的镇区,将借助商业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企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其灯饰专利的赔偿限额,最高为保费的15倍。

  市镇两级安排配套资金
  古镇镇长魏宏锐告诉媒体人,近年来古镇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呈两位数增长。2012年全镇专利申请量3826件,比增49.9%。专利授权量2119件,比增31.4%。截至2013年12月,古镇专利申请量已经超过4200件。
  与此同时,随着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知识产权纠纷也逐渐增多。如何更好地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成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这已成为行业的强烈呼声。
  据介绍,古镇在全市率先推行专利保险工作,将借助商业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和专业服务优势,鼓励企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市、镇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在古镇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专利保险保费予以补贴,按照市、镇、企业3:3:4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共同推动专利保险工作的开展。
  “政府对企业的外观专利保险费用的补贴资助,可以推动企业采取积极维权措施,从而有力打击外观专利侵权行为,促进产业的良性竞争和有序发展,实现政府、企业、产业三赢的局面。”魏宏锐介绍道。

  赔偿限额最高为保费15倍
  “专利被侵犯的事情时有发生,进行维权时间又相当之长。以史上诉讼费用最高的专利侵权案件为例,宝丽来公司和柯达公司的拍立得相机专利之争,诉讼费用就达到1亿美元。后来法院裁决柯达公司败诉,承担了1亿美元的法律诉讼费用。”中山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喜崇说道。
  他表示,专利权维护过程中的调查费用和法律费用都可以转嫁给保险公司。专利保险可以起到帮助被保险人维权、对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赔偿责任进行补偿以及防范巨额损失的作用。
  以古镇推行的针对灯饰企业专利被侵权而设立的保险为例,企业基准保费为2000元,另按400元/件增收保费,总累计赔偿限额为保费的15倍,其中包括调查费用和法律费用。如A企业投保10项专利保险为例,其保费支出总共为2000+400×10即6000元,总赔偿限额为6000×15即为9万元。
  “企业购买了专利执行保险后,受保专利一旦被侵权,只要该案被法院、仲裁机构或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受理,保险公司就会依照保险合同,支付调查费和诉讼费等相应的保险赔偿。”陈喜崇还表示,灯饰专利执行保险是知识产权局委托人保财险公司量身定制,目前仅在古镇试推。

  慧择提示:灯饰专利保险主要是人保财险和中山市相关部门联合启动的,不仅可以提高灯饰企业的参保意识,还可以促进灯饰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