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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扩大

更新时间:2017-08-28 06:17
  【摘要】鄂尔多斯医疗保险可以为居民提供医疗保障,让居民的就医诊费可以得到鄂尔多斯医疗保险的报销,减轻居民的就医压力。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医保事业快速发展,逐步建立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保险体系,特别是逐步将国有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人员纳入到医疗保险范围,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不断延伸,为实现“全民医保”清除制度壁垒。

  鄂尔多斯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扩大
  截至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实际参保人数达到46.1万人,新增参保人数52594人,完成省下达的扩面任务102%。其中农民工参保33820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113%,全市城镇居民实际办理参保手续110.3万人,新增参保人数27.4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10%。工伤保险全市实际参保人数达24万人,新增参保人数15303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0.8%。其中农民工参保51310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111.5%。生育保险全市实际参保人数15万人,新增参保人数32352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7%。实现了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参保人数的跨越式发展。

  鄂尔多斯医疗保险快速健康发展
  为推进鄂尔多斯市医保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全市医疗保障部门从以人为本出发,创新制度、规范管理,初步形成了“参保在社区,缴费在银行,就医结算在医院”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强了以“三个目录,两个定点,一个结算办法”为核心医疗服务管理;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建立了外聘监管队伍和专职监管队伍相结合的监管体系;采取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稽核;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加强了医保基金征缴管理;升级医保软件系统,加强了基金信息安全管理。

  鄂尔多斯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针对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全市医疗保障部门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促和谐”,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通过缓缴保险费,暂缓提高缴费基数,帮助困难企业应对危机;切实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待遇,保障人民群众医疗需求;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管理办法,落实参保居民门诊待遇;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与城镇居民身份转换时实行可在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两种制度中变换,解除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后顾之忧;扎实做好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工作等一系列措施,有力地促进了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事业快速发展。

  慧择提示:鄂尔多斯医疗保险事业快速发展,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保险体系,使得鄂尔多斯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更多的居民可以享受鄂尔多斯医疗保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