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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2014-01-07 09:04
  【摘要】包头入职员工都可以享受社会保险保障,包头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为员工提供生育保险保障。

  包头生育保险按什么标准和比例缴纳
  用人单位为其职工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可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包头生育保险男职工也需要购买
  我市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哪些情况是不能领取包头生育保险的
  参保人员有以下六类情形之一的,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生育待遇:①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及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②  超出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规定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③ 因自伤、自残、醉酒、吸毒、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妊娠终止的生育医疗费用;④ 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⑤ 除急救、抢救外,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费用;⑥ 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产生的费用。

  男职工可以在本单位领取包头生育保险金
  按照《包头市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

  慧择提示:包头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男职工也需购买包头生育保险并且妻子生育时可以在本单位领取生育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