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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下调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4-01-03 13:22
  【摘要】社会保险为人们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近日,南昌市社会保障局下调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增设“最低档”。

  据悉,调整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六档,参保人可自行选择参保。具体标准为:最低档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岗平工资40%(1420元),参保人员每月需缴纳284元,每年需缴纳3408元;第一档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岗平工资60%(2130元),参保人员每月需缴纳426元,每年需缴纳5112元;第二档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岗平工资80%(2840元),参保人员每月需缴纳568元,每年需缴纳6816元;第三档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岗平工资100%(3550元),参保人员每月需缴纳710元,每年需缴纳8520元;第四档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岗平工资200%(7100元),参保人员每月需缴纳1420元,每年需缴纳17040元;第五档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岗平工资300%(10650元),参保人员每月需缴纳2130元,每年需缴纳25560元。

  此外,已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养老保险银行缴费协议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仍按原选择档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需变更缴费基数档次,须在2014年缴费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并重新签订协议;按原协议规定缴费后再申请变更的,在下一缴费年度再按变更后档次缴费。

  据了解,2014年南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同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第三档基数,即全省岗平100%(3550元/月)的标准确定。持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按第一档基数(即2130元/月)的标准确定。

  慧择提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缴费档次进行参保,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2130元每月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