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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医保:10个病种纳入低自付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7 03:39
  【摘要】社会保险最为人们的基本医疗保险,为人们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近日,长春市社保局透露,将血友病等10个病种纳入低自付的范围。

  10个病种纳入低自付范围
  据了解,从1月1日起,长春市在原有白血病、血液透析等11个病种低自付治疗后,进一步将10个治疗路径明晰、治疗费用高、治疗周期长或可一次性根治的病种纳入低自付范围。
  其中包括肾移植手术治疗、锁骨骨折骨折内固定手术治疗、肱股内固定手术治疗、尺骨骨折内固定手术治疗、桡骨骨折内固定手术治疗、桡尺骨骨折内固定手术治疗、骨结核住院非手术治疗、血友病住院和门诊治疗、结核性脑膜炎住院治疗、肝豆状核变性门诊治疗。
  通过低自付范围的不断扩大,拥有长春本地户口、参保满三年的长春市城镇职工和居民患者现已享受到21种大病低自付待遇,患者只支付定额部分,就可以实现21种大病的住院或门诊治疗,其余部分由医保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慧择提示:长春扩大了大病医保低自付保障范围,参保人员现今可享受到21种大病低自付待遇。极大的减轻了人们的医疗负担,维护了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