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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为35种大病提供保障

更新时间:2017-08-25 01:12
  【摘要】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为重大疾病承担风险,从而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不过只有在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才可以报销。

  35种重大疾病保险中第一就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终末期肺病、严重多发性硬化、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原发性心肌病、持续植物人状态、坏死性筋膜炎、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全身性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症、严重克隆病。

  35种重大疾病保险中特别要说就是恶性肿瘤现在发病率最高的了,再保险统计96.5%发病率在10种疾病上。

  保监会出台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35种重大疾病保险将6种发病率高的重大疾病列为必保范畴,即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此外,还有19种可保疾病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是否承保。日前,一份由科隆再保险公司发布的第四次重大疾病调查显示,尽管重疾险保单包括40种或更多种疾病,但是96.5%的理赔集中在常见的10种疾病上。这表明投保重疾险并非一定要贪大求全,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

  慧择提示:目前重大疾病保险只承保35种重大疾病,虽然并不是所有的重大疾病都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但是这35种重大疾病是最常见的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