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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老人利益

更新时间:2017-08-26 18:20
  【摘要】老年人年龄大了,身体灵活性比较差,很容易就会发生意外事故。近年来老年人摔倒的新闻常见报端,为了给老年人提供保障,相关部门决定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

  老人在养老院里摔倒导致伤亡,经常产生各种纠纷,如何赔偿更是焦点。媒体人昨日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各地将力争在明年实现辖区内全覆盖。今后,发生老人摔伤事件,保险将赔付。

  今年,全省新建敬老院237所,床位2万张,省级下拨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8320万元,截至10月底,已开工237所,已完工196所。

  据悉,我省将通过政策引导,政府补助,保险公司和养老机构等多方参与,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有效降低养老服务机构意外责任风险。养老机构是综合责任保险缴费的责任主体,省民政厅将通过政府采购选择2~3家经办机构,各地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将根据统一保险方案集中或分别签订保险协议,实行保费低标准,赔付简单化。

  这种保险将秉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参加,同时将彰显其公益性。我省将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和入住老人根据实际情况购买补充保险。在机构综合责任险基础上,增加意外伤害和公益性条款,保险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2014年底前实现辖区内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全覆盖。

  各级财政部门将通过一般预算、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等多种方式有效落实参保缴费资金,省级福彩公益金对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福利院参保费用给予一定补助。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经济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福利院可适当下浮缴费标准,并可按照每床20元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下达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中列支参保费用。

  慧择提示:现在养老问题加剧,很多人选择在养老院养老。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后,老年人在养老院摔倒或发生其他意外都可以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