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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再次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3-12-18 16:03

  【摘要】退休人员可以领取退休金保障生活。山西省为了给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再次提高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山西省连续第九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标准,一般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元。该调整办法从1月1日起算,增加部分会尽快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据介绍,本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在上述基础上,对以下人员,再按不同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如同时符合两种条件,只按其中一种条件增加,不能重复享受: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新中国成立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休前获得高级职称资格,并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80元。此外,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后,月养老金低于2060元的,补齐到2060元。

  按照规定,本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据省人社厅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1873元,高于全国1721元的平均数字,居中部六省首位。

  慧择提示:山西省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按不同的标准增加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