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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险值得个人和单位投保

更新时间:2013-12-15 09:54
  【摘要】火灾风险无处不在,不仅会对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于企业而言,更是致命的打击。所以,关于火灾安全保障,人人有责。

  近日从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上获悉,《重庆市消防条例修正草案》一审后表决通过。条例调整了火灾公众责任险参保范围,并对消防产品使用监督进行了规定,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的需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和引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条例第三十二条增加一款,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产品在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对产品质量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无法判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安装、使用。

  此外,条例还细化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市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申请后,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慧择提示:火灾风险无处不在,为了确保家庭个企业更好的规避这方面的风险,重庆市相关部门通过修订草案来鼓励个人和企业投保火灾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