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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保险公司的地下保单“心动”别“行动”

更新时间:2017-08-25 11:26
  如果境外保险公司没有得到中国保监会的批准,在内地向内地居民销售保险单,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这种保险单常被称做“地下保单”。地下保单开出的条件往往极为诱人,实际上却是陷阱丛生,隐患无穷,投保人花了钱也不容易得到相应的保障,所以还是别去碰它为好。如果有人向您推销境外保险公司的保险单,您一定要小心。

  “地下保单”开列出的条件常常让人心动,例如,允许用人民币交费,理赔时却支付美元或港元;承诺的投资回报率远远高于国内同类险种;宣称返还的收益受法律保护且免税……这使境内的投保人以为能够稳当地拥有一笔境外资产。

  不少人也认为,与境内保险公司相比,境外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服务和信誉可能要更好一些。事实上,境外保险公司常常给“地下保单”的代理人支付很高的佣金,重赏之下,自然有人卖力。

  “地下保单”避开监管部门的监控,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洗钱提供了便利。我国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经营活动。人们要对“地下保单”有清醒的认识,坚决予以抵制。如果发现有人推销“地下保单”,请及时向公安部门或各地保监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