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员工离职后可办理社保转移

更新时间:2013-12-14 09:54
  【摘要】参加社会保险的群众会有一张社保卡,社保卡里面有社保基金。员工的社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那么员工离职后是否可以将社保卡里的钱取出来呢?

  徐先生:我是淮安人,现在无锡打工。目前因故被单位裁员,暂时找不到代缴社保的单位,请问我社保卡里的钱能取出来吗?

  回答:根据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在无锡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可在原参保地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异地重新就业参保的,应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2010年1月1日起,不再采取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办法,即不得再办理退保手续。

  参保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停保后,离开无锡市跨统筹区流动前,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凭参保人员《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无锡社保中心各办事处业务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费凭证》,社保业务经办人员对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核对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凭《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我市社保中心共同办理转移手续后,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其告知办理结果。有关社保缴纳、停用、补交、转移等问题,可咨询社保热线12333。

  慧择提示:员工离职后不用将社保卡里的钱取出来,只需要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然后再找到工作后,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