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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用人单位需及时选定银行

更新时间:2013-12-13 14:25
  【摘要】参加社会保险可以获得社保保障,参保人可以在参加社保后获得一张社保卡。据悉青岛市用人单位需及时选定银行,否则社保部门将为其统一指定银行。

  青岛的用人单位,若工资代发银行不在六家社保卡发卡银行里,要赶快选一家银行了。过了12月10日,若用人单位还未选定发卡银行,将由社保部门统一指定银行。

  据悉,此次社保卡换卡,青岛共有六家合作银行,分别为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建行、青岛银行。用人单位的工资代发银行在六家合作银行里的,其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由工资代发银行负责制发。如工资代发银行不在六家银行中,用人单位要自主选择一家合作银行,签订代发卡协议。

  为确保参保职工能顺利申领和使用新的社会保障卡,请尚未选择发卡银行的用人单位于12月10日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网上办事大厅”中点击“社保申报”进入申报页面,输入单位社保编号和密码后,在“用人单位合作银行制卡绑定”界面上,通过下拉菜单自主选择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及其服务网点。点击提交后即可完成发卡银行的选择和绑定工作。若无法在网上完成绑定操作的,参保单位可持协议书直接到选定的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并在协议书封面上注明“没有完成网上绑定”。

  市人社局特别提醒,未在12月10日前自主选择确定发卡银行的,将由社保部门随机指定。指定后,用人单位申请变更或参保人因转移调动等原因申请变更服务银行的,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可变更银行。合作银行受理变更及新增用人单位时,应控制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定的发卡额度内。

  慧择提示:社保卡需要指定银行,若用人单位工资代发银行不在社保卡指定银行,用人单位需及早选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