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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应防范创新风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07:05
  【摘要】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在21世纪保险年会上表示,保险监管需要顺应大数据的要求,深入推进保险业创新发展和监管体系的完善;要防范创新风险,加强对风险的预警跟踪,对于大数据时代下的新的风险形态保持足够的敏感和警惕,促进保险业市场可持续的发展。
  
  在监管方面,他表示,要强化基础建设,建立大数据的质量标准,消除壁垒,推进信息共享,建立信息隐私保护制度,加强信息的安全保护,建立安全有效的大数据共享使用环境;要鼓励包容创新,以开放的心态支持保险机构运用大数据进行产品、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有益创新,并在监管上及时跟进;要完善监管制度,对保险市场基于大数据的新事物的新探索,适时制定监管制度加以规范,减少监管死角和监管真空地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避免过度监管。
  
  大数据时代的监管体系包括:建立适应大数据要求的数据治理架构,加快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信息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和数据公司的合作,防范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风险,加强保险业大数据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创造良好的大数据时代监管环境。
  
  当下,金融业正处在全球竞争的时代,发达国家在金融业的规则制定,金融文化、技术能力、人才队伍等方面占据了优势。他表示,“大数据给我国金融业带来了一个弯道超车的机会,我们应该珍惜,并利用好这个机会”。
  
  慧择提示:传统金融业必须充分运用大数据的理念和技术,改造自身的业务和管理流程;监管机构也必须深刻理解新的竞争格局给风险防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带来的新的影响,并善于运用大数据来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