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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小额保险维护群众利益

更新时间:2013-12-05 10:56
  【摘要】保险可以给参保人带来诸多方面的保障,可是中国有许多贫困人员仍然没有钱购买保险。为此国家相关部门推出扶贫小额保险

  国内首创的农村扶贫小额人身保险业务(以下简称“扶贫小额保险”)在四川省旺苍县试点两年来,累计赔款支出达到409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地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灾返贫”的风险。

  扶贫小额保险于2011年5月在旺苍县正式启动,由某保险公司旺苍县支公司具体承办,每年由国家扶贫基金对公司进行保费补贴。目前共有两款产品,分别是“扶贫小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小额意外受伤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前款产品提供“身故3万元,残疾按比例给付”的保障责任,后款产品提供“1000元以内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障责任,保障期限为1年,产品售价40元,农户自缴20元,扶贫资金补贴20元。

  通过持续推广和宣传,旺苍县扶贫小额保险业务实现了“小补贴带动大保障”,参保人数和农村人口覆盖率两项指标连续两年排名广元第一。2012年实现参保人群16.28万,农村人口覆盖率48.25%,理赔案件550件(死亡48件、受伤502件),赔款支出191.4万元。2013年上半年实现参保人群17.82万,农村人口覆盖率51.4%,全县86个贫困互助社完成全面覆盖,理赔案件667件(死亡56件、受伤611件),赔款支出217万元。

  两年来,在中国保监会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扶贫小额保险作为保险业积极参与的地方金融扶贫创新项目,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杠杆优势和商业保险的服务优势,积极为贫困地区百姓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为行业开辟新的广阔发展空间。试点工作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首先是获得了地方政府支持。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小额保险发展。四川省政府以《抢抓机遇,勇于探索,开创金融扶贫新路子》为题向全省推广试点工作。广元市和旺苍县针对小额保险专门成立工作组,并且把小额保险与新农合、新农保等一并纳入当地农村保险保障体系,成为“助农惠农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是受到了广泛社会宣传。在政策支持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多层次的社会宣传,扶贫小额保险不断获得当地百姓的认可,逐渐建立了市场口碑。中央电视台先后两次深入旺苍报道工作进展,四川省和广元市多家地方媒体也对小额保险进行了专栏报道。哈佛大学还将“扶贫小额保险的旺苍实践”列为“解决贫困地区低收入人群保险保障”的典型案例。同时,依托乡镇村社等基层组织,采取政府号召、海报宣传、现场赔付等手段激励群众投保热情。

  最后是得到了良好的服务保障。为确保试点工作能够作为“助农惠农民生工程”得以延续,试点公司在产品设计和客户理赔方面给予小额保险特殊政策支持。产品设计方面,匹配当地群众的真实保险需求,充分考虑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扶贫因素,产品定价适中,保障责任和额度符合实际。客户理赔方面,建立小额案件绿色理赔通道,出台“理赔服务三优先”制度和“医疗类小额案件立等可取”制度,进一步简化理赔手续,缩短结案时间。

  两年来,扶贫小额保险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累计赔款支出达到409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地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灾返贫”的风险。小额保险为保险业转变发展思路、拓宽服务领域指明了方向。

  慧择提示:扶贫小额保险的保费较低,保险金额较小,投保和理赔手续都比较简便,基本属于微利经营。扶贫小额保险的推出可以更大程度缓解人们买不起保险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