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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医保征缴工作开始

更新时间:2013-12-04 15:54
  【摘要】群众参保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就医的医疗诊费可以得到报销。群众享受医疗保险保障的同时要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郴州市明确了医疗保险缴费工作。

  近日,郴州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城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对郴州市2014年城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参保缴费等工作进一步明确。

  2014年城乡(城镇)居民按60元/年·人的标准缴费,中途参保的复转军人、新生儿及民政部门安置的本市"三无"救助对象,按2014年个人缴费标准与财政补助金额之和为基数,一次性全额缴费。

  为了更加方便居民的参保就医,今年郴州市将率先在参保的城乡居民中发放社会保障卡,要求参保居民在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时,配合乡镇或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个人信息的采集,如实填写姓名、性别、民族、乡镇或街道、村(社区)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详细信息,并核对无误后在《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确认表》上签名,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和社会保障卡的及时发放。

  2014年参保缴费时间从2013年9月1日开始,至2013年12月20日结束,逾期不再办理2014年参保缴费手续。

  慧择提示:郴州市明确了2014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居民缴费60元每年。居民参保缴费将在十二月二十号截止,提醒广大居民要及时缴费,确保自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