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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出新版居民大额医疗补助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8 03:33
  【摘要】目前,青岛市已经制定完成了新型大额医疗补助制度,该制度将于下月这是实施。预计医保支付额可高达77.2万元。
  
  无单位居民同享补助金  
  据了解,从下月开始实行的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让无单位的参保居民,与有单位的参保职工,在最高支付限额上首次“看齐”。从2012年10月1日起,青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提高到17.2万元。紧接着,2012年12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也有了相应的提高,从15.3万元提高到20万元。但除此之外,对那些有单位的参保职工来说,如果得了大病重病,在这封顶的20万元之外,还可以享受年度最高20万的大额医疗补助金,而没有单位的参保居民,则享受不到这块补助。  
  虽然对没有单位的参保居民来说,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7.2万元,统筹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也已达到75%以上,但对一些患重大疾病参保居民来讲,这个标准仍不能满足医疗需求,个人负担仍然很重。正因为这个原因,青岛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资建立大额医疗补助金。根据相关政策,正常连续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居民,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7.2万元)以上部分的范围内医疗费,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按照90%的比例给予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报销20万元。这一标准也与有单位的参保职工持平。
  
  多交10元多报20万元  
  根据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的通知》,这次补助金的基金筹备将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转,采用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的方式。据了解,这次涉及到的人群约有70万,只要是无工作的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和其他非从业人员。这些参保的城镇居民在享受这一政策的同时,在缴费标准上也会有相应提高,2014年年度起,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增加10元。这也意味着,无单位的参保人员每年多交10元,一旦生了大病重病,每年就可以多拿20万。
  
  慧择提示:青岛市将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伴随着这一制度的建立,该市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7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