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异地人员在佛上可享医保金与养老金同时发放待遇

更新时间:2013-11-26 13:47
  【摘要】最近佛山市社保局发布了《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程》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本次的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许多便民的条款。
  
  其中包括在异地居住的市外户口的退休参保人,可以申请将每月医保的钱和养老金一起发放,解决了这群人在市外不能用医保的问题。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死亡后享受的医保个账将被追回。
  
  目前,佛山的社保卡还不能在市外使用,只能在定点医院或是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一些在佛山参保但退休后长期在外居住的外市户籍人员,往往用不了医保卡。最新出台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规程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异地长期居住的市外户籍退休参保人和外市户籍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参保职工,可以申请可将其医保个账资金随养老金或伤残津贴一起发放。“这也意味着这部分人同样可以享受到佛山的医保了,他们要书面提出申请,经过参保所在的区社保机构审批就可以了。”佛山市社保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称。
  
  此外,笔者了解到,参保人在佛山终止医保关系的,可以申请办理医保个账资金转移或提现。如果参保人没有领社保卡或没有激活社保卡的,则需要提供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等证明。
  
  慧择提示:到现在为止,佛山的社保卡还不能在本市以外使用。如果参保人希望让医保金同养老金一起发放的话,只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