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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调机制建立使保险纠纷撤诉率提高

更新时间:2013-11-25 16:07
  【摘要】据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保险业保险纠纷数量一直持高不下。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北京市法院推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自该办法出台以来,保险纠纷的投诉率有了明显的下降。
  
  法院与保险业联合建立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将在北京全面推进。此前,北京已从2008年开始试点,5年来,共有13家法院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进行诉调对接,解决保险纠纷700余件,涉及7000多万元的争议金额。这一机制的建立,也让法院明显感受到了在审判效率和撤诉率上的提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钱俊清22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保监局组织召开的“北京市法院、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部署会”上介绍称,诉调对接机制自建立以来,保险案件的审判效率不断提高,更多纠纷可以在庭审前得以化解,案件审理周期不断缩短。目前,西城法院受理的保险类案件,有近60%可以在三个月内审结。
  
  同时,大量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经调赔付后以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保险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自2012年9月至今,西城法院审结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近70%,数年前一度存在的‘保险案件调解难’的局面得以彻底扭转。”钱俊清说。
  
  此外,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也得以妥善处理。据钱俊清介绍,2008年以来,一种住院日额补贴性质的保险在北京城郊区县或外省市农村居民中热销。该类保险产品,对于被保险人通过住院接受治疗追求获得保险补偿的道德风险估计不足,加上销售对象的定位不准确,导致后期纠纷集中出现。北京市西城法院累计受理了近百件类似案件,原告人数众多,多为吉林、辽宁、内蒙古等地以及北京郊区的农民,且情绪激动。
  
  “鉴于该批案件的特殊性,我院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了保险行业协会,并一起分析该类保险产品的缺陷以及产生纠纷的原因,共同制定调解方案。最终,在双方的联合调解下,该批案件以调解的方式顺利审结,提高了审判效率,也适当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诉讼成本,还避免了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取得了各方均可接受的诉讼结果。”钱俊清说。
  
  而北京东城区法院副院长薛春江介绍的一起案件也显现了诉调对接机制所发挥的作用。据其介绍,今年7月,79岁高龄且患有脑血栓后遗症的原告刘某起诉保险公司,因在2009年,老人持毕生积蓄15万元到工商银行购买国债,但其购买的国债已销售完毕,于是,驻银行的保险人员推荐老人购买万能险产品,且并未以合理方式提示老人该保险投资非固定收益。后老人见投资收益与国债利息相差悬殊,于是起诉保险公司退还保险费,并按照国债利率赔偿其利息损失。
  
  “原告起诉后,我院法官邀请行业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共同进行矛盾化解。行业调解员从展业规范的角度对保险公司进行劝说,人民陪审员则从老人诉讼艰辛的角度进行劝解,法官从法律规定方面结合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整体把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案件以原告撤回起诉结案。原、被告均对结果表示满意。”薛春江介绍说。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冯贤国指出,诉调对接工作在规范保险公司经营、防范行业风险、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更重要是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容易选择的解决纠纷的渠道。因此,未来将进一步鼓励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创新。
  
  慧择提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可以更大程度的保障参保人的利益,减少理赔纠纷,化解参保人与保险公司的矛盾。希望其他省市也可以推行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