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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建立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3-11-23 10:16
  【摘要】群众的老年生活要如何得到保障?购买养老保险可以让自己的退休生活有保障。宁德市建立了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截至10月31日,宁德市共组织120余万城乡居民参保,参保率达95.8%。今年累计为35.8万老年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2.02亿元。全市9县(市、区)均已结合实际提前建立了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今年9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补充规定”也都已正式出台,制度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新制度有何特点

  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
  市城乡居民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所谓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机制就是社会养老保险缴交的越多,参保时间越早越长得到的补贴越多。
  由于不同县(市、区)的缴费档次不同,所以缴费补贴结果也不尽相同。
  在多缴多得方面,虽然9个县(市、区)的补贴方式均为100元档补30元,每加100元加补5元,1000-3600档均补75元,但由于缴费档次不同,可能会导致补贴的总数不同。蕉城区、福安市和周宁县一样,缴费档次均为100-3600共36档;霞浦县、古田县、寿宁县为100-3000共30档;屏南县、柘荣县则为1000-2600共26档次。福鼎市较为特殊,缴费档次为100-500元每100元1档,1000-3000元每500元1档,共10档。
  在长缴多得方面,也是福鼎市较为特殊,具体为100-500档累计缴费超过15年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1000档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2%;1500档加发4%;2000档加发+6%;2500档加发8%;3000档加发10%。其余县(市、区)均为累计缴费超过15年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
  工作人员表示,长缴多得制度仅适用于针对制度实施时离领取年龄大于15年的参保对象,制度实施时离领取年龄小于15年的参保对象缴费允许补足15年,但不能超过15年。

  可一次性领取20个月的丧葬金
  目前蕉城区、福安市、屏南县3地建立了城乡居民保丧葬金制度。
  制度具体内容为:从2013年7月1日起,在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可按当地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如福安市目前基础养老金为70元/月,福安市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1400元。
  同理,蕉城、屏南目前基础养老金为55元/月,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可一次性领取1100元。

  更加关注边缘群体
  随着各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出台后,除保留原制度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计生对象等人员的优惠政策外,还将重点优抚对象、非重度残疾人等列入优惠群体范畴。
  以周宁县为例,原《周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对低保户代缴50元/年,重度残疾人代缴100元/年,但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非重度残疾人并无具体优惠政策,而《<周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出台后,周宁县重点优抚对象和非重度残疾人也可享受到代缴50元/年的优惠政策。
  工作人员介绍:“该项政策优惠对象分类很细,各县(市、区)规定比较复杂多样,市民若想了解详细内容,建议咨询当地经办机构。”

  慧择提示:宁德市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在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可一次性领取20个月的丧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