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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1个县城居保实现整合

更新时间:2017-08-28 11:52
  【摘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给群众提供医疗保障,减轻群众就医的经济负担。安徽省21个县区城居保实现了整合。

  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深化改革的目标。 截至目前,安徽省已有21个县区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实现了整合,约占全省统筹地区的1/4。其中,新成立的医保机构由卫生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城乡统一的医保政策。

  安徽省部分县区在医改实践中发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各自行事”,加大了医保运作成本,造成了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等弊端。而新农合依靠科学、精细管理,让参保者享有“补偿多些、缴费少些、报销方便些”等更多实惠,促使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要求参加新农合,这推动这些县区政府下决心将城镇居民医保交给新农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1个县区将城镇居民医保并入新农合,占全省87个新农合统筹地区总数的24%。城乡居民医保归并后,统一筹资标准、统一报销待遇,不仅节约了行政成本,还避免了重复参合参保、重复交费、重复报销等弊端。

  长丰县是我省较早实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二为一的地区,自2010年初起,该县就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运行3年来,效果初步显现,如城乡居民享受到平等的医疗保障制度和补偿待遇;通过医保卡实现了省内即时结报,群众就医补偿方便快捷;有效避免了农民工和农村中小学生等部分人群重复参保参合、重复筹资交费、重复申领报销等弊端;经办机构整合后大大节约了管理资源和行政成本。

  对于城乡整合后会不会影响参合农民利益的疑问,省农合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在前不久的一次整合县区经办机构座谈会上,各县区普遍表示,由于县域城镇居民较少,大约只占整合后全部参保人群的5%,因此不会影响参合农民的实际利益,目前并没有出现统合地区参合农民报销比例下降的情况。

  慧择提示:安徽省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城乡统一的医保政策。促使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要求参加新农合,保障群众的利益,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